索引号: | jz-slj-2020-00020 | 发布机构: | 水利局 |
生效日期: | 2020-01-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年报 |
晋中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度报告
2019年,我局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 、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明确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载体建设,推进水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努力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网站主动公开的信息共409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61条,决策类信息21条,行政职权信息120条,分别占到信息公开总数的1.7%、63.8%、5.2%、29.3%。另外,今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27条,新闻媒体发布了15篇水利政务信息,其中中国水利报1篇,山西日报1篇,晋中日报、晚报1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9年度不涉及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三)信息管理情况
1、落实组织机构。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科室也明确了一名干部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明确工作职责。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落实了工作职责。由各业务科室向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由办公室按程序审核后对外公开。
3、强化业务学习。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全体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与责任感。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主要渠道为网站发布,网站由信息中心的负责日常更新,由办公室主任承担总编辑职责,分管副局长负责审核把关网站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发布,切实履行了内容管理的职责,保障水利信息及时公开。我局于2018年8月开设了微信公众号“晋中河长”,主要发布晋中河长动态,经过一年多的运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五)监督保障情况
单位指定专门负责人,设置AB岗,确保信息发布、平台管理、监督舆情得到有效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分值比重为5%。同时,要求各县(区、市)水利(务)局每月报送信息情况,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增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6 | 103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工作动态时效有待增强,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回应解读的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2020年,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对照实际工作查找制度建设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好制度完善和清理。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指导作用,做好条目对应信息的及时公开和更新维护。三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和社会关切回应。充分发挥政策解读专家作用,扩大政策解读范围,增强解读针对性。做好水利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水利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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