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z-shuili-2020-0030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3-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信息公开制度与保障 |
晋中市水利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协调机制
晋中市水利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协调机制
根据《晋中市水利局依申请公开说明》,涉及到本单位与其他单位共同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事务,由处理意见确定的第一个科室负责牵头会办,所有涉及的单位和科室共同办理并互相通报答复意见。本单位认为非本部门承办或无法独立承办的,应在收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市政府提出转办、改办申请。
凡涉及到本单位与其他单位或部门共同办理的依申请公开事务,均需报市水利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并于接到公开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与相关单位或部门取得联系,会商办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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