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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水利(务)局、潇管局: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当地经济社会的稳步发展。汛期至,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现就进一步做好全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一、继续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

全面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各类责任人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责任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要对辖区内所有水库细化实化安全管理责任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玩忽职守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二、深入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巡查排查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巡查责任,特别是在近期持续降雨后,要按规定及时组织人员对水库大坝、泄洪、监测、预警、调度等设施运行情况认真仔细进行全面系统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库各项功能正常发挥。要加强宣传动员,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做好防范应对突发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着力强化水库蓄水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把蓄水管理作为当前水库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水库蓄水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特别是新建成水库、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的水库、存在病险隐患的水库以及长期未蓄水和未经高水位考验的水库。要严格执行批复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严禁超标准蓄水和违规蓄水,未经受高水位运行的水库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期蓄水方案分阶段蓄水。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要加强大坝、泄水建筑物、穿坝建筑物及启闭设备等关键部位巡查监测,加密巡查频次,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四、严格执行值班巡查制度

库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管护责任和管护主体,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和预警设施。水库管理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尤其要加强重大节日期间的值班驻守巡查工作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水库安全生产动态,保证信息通畅。要安排专人24小时对大坝枢纽、泄洪洞、供水工程等重要设施进行严密看守、巡查,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进一步健全水库运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水库大坝各项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在第一时间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对忽视安全,违章蛮干导致事故发生的有关责任人,要依规严肃查处。

五、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

各单位要按照《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办法》、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办建管函〔2018〕385号)有关要求,强化落实辖区内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职责;要抓紧推进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逐库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明确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完善巡查值守制度,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年内出台相关政策;要切实做好小型水库的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抢险人员和物料,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在建水库的安全度汛管理

各单位要对新建除险加固以及维修养护等施工项目的水库加强安全度汛管理,进一步督促落实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度汛措施,制定完善汛情、险情和应急情况的处置预案等,落实抢险人员和物料,确保工程安全


 

 

晋中市水利局     

2018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