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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现场会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10-22 浏览次数: 【字体:

山西省水利厅于2018年10月9日-10日在临汾市隰县召开全省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现场会,我市水利局局长梁潞阳、分管水保副局长刘学文、水保科工作人员以及榆社县、介休市水利(水务)局局长等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安排了参会代表到汪家沟流域水保治理现场进行了观摩和学习。临汾、吕梁、忻州3个市和隰县、阳高、繁峙、离石、平定5个典型县(区)进行了交流发言,侧重某一方面的成效经验,如繁峙县在配套资金落实方面、平定县在水保监督天地一体化方面。各地总结交流了“十三五”以来各地水保重点工程建设经验,进一步推动了全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

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常书铭出席会议,全面总结和肯定了水土保持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近年来的工作成效;强调了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以新理念引领新时代水保工作;继续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坚持不懈地推进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保障,切实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领导。

水土保持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要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不断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等各项工作。一要扎实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加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黄土高原塬面保护等现有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按时保质完成水利部的建设任务。二要切实抓好淤地坝安全运用。要严格落实淤地坝防汛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岗位责任制,对淤地坝安全敷衍应付、不作为、慢作为,甚至造成事故的,要严肃问责追责,绝不姑息。三要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力度,加强人为水土流失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责任追究处罚,全面贯彻《水土保持法》及《山西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四要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要将监测和信息化工作贯穿于监督管理、重点项目治理等各项水保工作当中,逐步实现监督和治理的现代化,适应新时代水土保持发展需要,推动水土保持各项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