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灵石县石膏山水库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9月29日,根据省水利厅的统一安排,晋中市水利局主持召开了灵石县石膏山水库工程竣工验收会。验收委员会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充分讨论,一致认为:灵石县石膏山水库工程建设内容已按批复全部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并建议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工程有关后续工作,建立科学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精心调度,规范管理,发挥工程应有的作用和效益,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造福流域人民。晋中市水利局局长梁潞阳、灵石县人民政府县长刘旋等相关单位的领导和各参建单位的代表参加了验收会议。
灵石县石膏山水库工程是我省35项应急水源工程之一,是一座以城市生活、工业供水及农村人畜饮水为主,兼顾农田灌溉和防洪等综合利用的小型水库,2007年7月奠基开工,2016年4月全面完工,每年可保障灵石县生活及工业用水480万立方米。石膏山水库蓄水运行以来,经历4个汛期最大缓洪544万立方米,累计实现供水1410万立方米。工程的建成在灵石县水利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水支撑和水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