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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平遥县开展 《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0-19 浏览次数: 【字体:

10月18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志川带队的执法检查组在我县就《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组一行主要检查平遥污水处理厂、惠济河入汾口水质监测自动站、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一泓清水入黄河”省级工程建设、宁杜香集中水厂、煤化集团6.25米捣固型焦化升级改造等6个项目,涉及水利部分有两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建忠,平遥县委书记魏江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利平,县委办主任郝远胜,政府副县长梁杰等领导参加调研。

执法检查组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县6个项目的实施情况,并就更好贯彻《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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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雄局长分别就汾河百公里中游示范区平遥段生态治理“一泓清水入黄河”省级工程建设情况和宁杜香集中供水水厂运行情况向执法检查组现场进行汇报。


自开工建设以来,县水利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抓组织实施。在党政主要领导的高位推动下,水利工作专班统筹联动有关部门和乡镇,运行“日通报、周调度”机制,逐日制定施工计划,指定专人每日进行现场验收,有力保障工程顺利有序推进。抓项目推进。2021年8月开工建设以来,累计完成投资4.4亿,堤防生态化改造20.6公里,滩槽整治5.1公里,防洪能力显著提升;生态绿化83.7万m², 堤外湿地提质3处,生态环境改善明显,工程治理效果正在呈现。抓监督执法。联合司法、乡村多部门联合执法,不断强化河湖治理,一些困扰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汾河河道内900亩林木15天全部移除,14处沿河泵站全部规范取水许可,400米影响行洪围堰彻底清除,筑牢汾河安全保障。

此外,宁杜香集中供水现已正式投入运行,其中,管网工程于2020年1月完工,2020年4月运行;净水厂工程于2021年完成,2023年4月运行,为宁杜香3个乡镇近8万人提供水源保障。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好《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有关规定要求,切实扛起依法治汾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法规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统筹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切实解决“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项目推进中的堵点难点问题,为推动改善汾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