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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督导灵石县河湖执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7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由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秋平、晋中市水利局副局长刘敦壮等一行人组成的省水利厅河湖执法督导组对灵石县河湖执法情况进行了督导。

督导组通过实地察看、查看资料、听取汇报的方式,对灵石县河湖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李秋平副处长对灵石县的河湖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并对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的整改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立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二是严格落实《灵石县河长制县级会议制度》等6项制度,确保河长制工作全面推进。三是严格落实《山西省汾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积极推进县域范围内的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工作。要加强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费征收、保护水资源等日常工作,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水政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围绕河湖专项执法、全面推行河长制、严厉查处各类涉水违法事项等方面加强工作力度,确保全县河道管理水平得到有力提升,各项涉水工作长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