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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改革办对灵石县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81日,省委改革办副主任加年丰带队在灵石县就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县长、总河长刘旋,副县长、副总河长张学斌一同参加。

督查组一行先后来到静升河城区段、两渡矿矿井污水处理厂、两渡矿入汾排污口、保净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现场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加年丰对灵石县河长制落实情况予以肯定,希望灵石进一步强化河长制工作落实,完善工作台账,突出问题整改,持续加强对污染水体、破坏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灵石县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了县级河长7人、乡级河长22人、村级河长106人的县、乡、村三级河长管理体系,实施“一河一策”,推进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工作,累计清理河道垃圾4万余方,修复堤防1900米,拆除河道违建37处。通过采取关闭取缔、建设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等措施对全县30个入河排污口进行集中整治,常态化监管。在饮用水水源地、河流源头保护区、景区等开展了生态红线划定、天然林保护等各种生态保护工作。河长制工作的深入推进,进一步改善了河流水体环境,推动了县域生态文明建设。